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將結婚凃姓男子,年前女友在line上陸續接到陌生女子訊息及截圖,散發凃男愛說謊,品性不佳,而且負債累累,品性不佳等訊息很頭痛,她向男友查證,凃男赫然發現竟是鄭姓前女友搞的鬼,認已有破壞婚事之虞,憤而報警處理。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鄭女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的電磁紀錄罪,處拘役50日,可上訴。
▲鄭女不滿前男友結交新歡,竟扮駭客破壞他。(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凃男與鄭女交往期間,曾利用她的電腦、手機登入其個人臉書帳號,之後也未特別登出,因此,鄭女透過其電腦、手機,自動登入其帳號,觀看對方臉書上的動態內容。兩人分手後,鄭女心存報復,自動登入前男友臉書帳號,以截圖方式取得其臉書好友的對話紀錄及搜尋紀錄。
鄭女再以line通訊軟體,將相關截圖照片傳送給凃男的現任女友,影射凃愛說謊,品性不好,負債累累等訊息,令對方不堪其擾,反過頭來向凃男查證,沒想到是前任女友搞的鬼,令他心生畏懼,所以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認為,鄭女利用自動登入方式登入前男友的臉書帳號,以截圖方式取得前男友與友人的對話紀錄等私人資訊,侵害其隱私權不輕,惟考量鄭女未公開散布而致其損害擴大,且未為其他非法利用等情。法官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