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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職災保險11月上路 月繳15元含傷害醫療四項給付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提高農民職業安全保障,農委會將11月1日開始試行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8)日表示,農民職災保險提供農民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項給付,在農民健康保險的基礎上,為農民提供更完善的保障。他並表示,此項政策不僅攸關廣大農民福祉,預估將有117萬農民可受惠,也有助於未來逐步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是我國農業政策的新階段。

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會18日聽取農委會有關「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推動辦理情形」報告,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進行轉述。(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農委會表示,即日起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且為農保被保險人的農民,可親自至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提出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符合加保資格者,其保險效力自11月1日開始生效。同日,農保中央主管機關將由內政部改隸農委會,未來農保業務事權合一,農委會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將提供農民更好的服務。

行政院會今聽取農委會有關「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推動辦理情形」報告,農委會指出,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對農民的職業災害並無特別保障,但在田間工作卻潛藏職業傷害危機。為提高農民職業安全保障,使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能獲得適當經濟補償,農委會參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國外制度,規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農委會說明,實際從事農業且具有農保資格的被保險人,可自願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投保金額每月1萬200元,與農保月投保金額相同;試辦初期,為照顧農民、鼓勵農民投保,保險費率定為0.24%,每月保險費共計25元,其中由保險人自行負擔60%,其餘40%由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補助,故加保後,農民每月僅須繳交15元。

農委會指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對於在田間務農因遭受意外傷害不能工作的農民,提供有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項給付,均為現金給付,與農保給付不重復發給。與農保相較,新增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2項給付;另外,身心障礙給付增給50%,喪葬津貼增給100%,對於遭受職業傷害的農民具有較高保障。

農委會強調,自7月起該會陸續至各直轄市、縣(市)辦理政策說明及座談會逾40場,地方政府、農會及農民均肯定本項政策,並提供回饋意見。未來將依照試辦經驗及產、官、學意見,逐步檢討調整以完備整體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制度。至於保險費部分,農委會未來亦將透過試辦累積經驗及案例,本於社會保險財務自給自足原則及依試辦結果每年滾動檢討,俾據以調整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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