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近年校園內的性平案頻傳,除了多所大學的走味迎新,更有多起性騷、性侵案件在各級校園發生,且教師、校隊教練都曾傳出涉案。立法院在今天進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將在校園內的「所有人」納入性平法管制。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18)日進行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一讀,未來將逕付二讀,希望在這個會期完成三讀,不必協商。這次目標是完備防治校園性平的法源。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副司長表示,在法內的27條強調,當事人轉到其他學校或升學時如是學生,校方應評估是否該繼續追蹤,並向上通報。如行為人轉學後需要追蹤輔導,應於一個月內通報該校做輔導,使學生免於被標籤化。
針對校內性平案件的調查,這類案件一定要將性平案交由性平委員會來調查,不得自己來,違反者可罰1至15萬元罰鍰。同時完備調查機制,小組成員中可部分或全部外聘。
同時該法案增加罰則,《性別平等教育法》36-2項學校未向委員會通報性平案,處1至15萬元罰鍰;當事人不配合調查,處1到5萬元罰鍰。目前補教業尚未納入,因補教業有補教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