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遭一名女子控訴,與男子約炮時,遭他偷拍性愛過程,事後男子還以影片威脅再發生關係,檢警查出男子在雲端還存有偷拍影片,懷疑還有其他受害者,昨晚男子經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但他交保後喊冤,稱與女子約炮時,是對方先開LINE視訊,與群組裡的朋友分享,他才提議要錄影,女子也答應,不明白事後為何被訴。
▲湯男喊冤稱是女子先開LINE直播,他經過同意後才拍攝性愛影片。(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蘋果日報》報導,挨告的湯姓男子表示,自己今年8月在交友軟體上認識該名女子,對方稱和男友分手心情不好、又說不想出門,他便買了早餐到該女的租屋處,兩人自然的發生關係,但在愛愛過程中,女子先提議要開直播給LINE群組內的朋友看,他同意後表示也想錄影,女子也不反對,於是錄下2段約10分鐘的性愛影片。
湯男也稱,兩人愛愛後過了幾天,女子要求他刪除手機內的性愛影片,他也照做,只是後來發現手機自動上傳雲端,他又再度告知女子後,順便約她再見面,女子僅稱說請他把雲端影片也一起刪除,並說會帶朋友一起前往,他先答應後覺得不妥,想再聯絡女子卻聯絡不上,於是把女子封鎖,豈料竟會被告。湯男也說,性愛影片中,有拍下女子開直播的樣子,且他只是告知雲端有影片的同時,順勢想約出女子,絕對沒有威脅,若造成女子觀感不佳,他願意道歉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