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食藥署昨(24)公布今年度中國大閘蟹邊境查驗情形,發現有3批檢驗結果戴奧辛超標,同時查獲業者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該署今表示,目前還不清楚流入市面的大閘蟹是合格的、還是不合格含有戴奧辛的,目前還不清楚,正由檢調緊急清查中。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簡任秘書謝碧蓮今(25)說明今年度中國大閘蟹邊境查驗情形。(圖/記者楊晴雯攝)
食藥署公布本(107)年度中國大閘蟹邊境查驗情形,截至107年10月23日為止,完成查驗程序為24批(淨重107,667公斤),其中21批經查驗合格放行,3批檢驗結果超出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含戴奧辛及戴奧辛類多氯聯苯處理規範」限量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評定不合格。
該案同時查獲業者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全案目前已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中,食藥署將配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調查。
由於我國去年檢出自中國大陸進口的大閘蟹含有戴奧辛,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於去年起加驗戴奧辛項目,卻影響業者進貨時間,為了保存產品新鮮度,對於容易腐敗、不易保存的品項,如大閘蟹等,可向食藥署簽訂具結進口先行放行,先將待檢驗產品移動到特定地點保存,但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不得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
此次違規業者為「喬艾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分別自安徽、江西進口的大閘蟹驗出戴奧辛超標;以及「侑豐企業有限公司」從安徽進口的大閘蟹也超標。
根據食藥署公布資料顯示,「喬艾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從大陸進口共10批大閘蟹,其中1批自安徽進口的大閘蟹,檢出戴奧辛超出標準值的7倍,戴奧辛與戴奧辛類多氯聯苯含量總和為27,超過標準值4.1倍,來源養殖場為中國大陸的明光市永言特種水產養殖有限公司;另一1批從江西進口的大閘蟹,檢出戴奧辛超出標準值的6.5倍,戴奧辛與戴奧辛類多氯聯苯含量總和含量為25,超過標準值的3.8倍,來源養殖場為中國大陸的九江縣吉祥特種水產養殖場。
侑豐企業有限公司自安徽進口的1批大閘蟹,則是檢出戴奧辛超出標準值的2.4倍,戴奧辛與戴奧辛類多氯聯苯含量總和含量為1.6倍。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簡任秘書謝碧蓮說明,業者具結地點是在新北與宜蘭,目前不確定流入市面的大閘蟹是合格或不合格,流向與數量檢調都還在清查中,調查結果出爐會盡速公布。
經邊境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產品,食藥署將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24條規定,要求業者退運或銷毀,另針對不合格產品來源場之輸臺大閘蟹,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暫停受理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措施,並依據食安法第52條規定,將相關產品資訊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食品檢出戴奧辛不符限量標準者,是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的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8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