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屏東縣議長賄選案,高雄高分院認定,沒有議長周典論和議員王志豐等人共同綁樁行賄的證據,判周男無罪,但王志豐、潘裕隆、顏金成、潘政治、李冀香、陳昭忠、許天賜、陳美瓊、歸曉惠等同案9名屏東縣議員,則因分涉投票行受賄罪,各判刑3年2月至4年不等,由於許天賜今年初死亡,因此最高法院今(25)日自為判決,許天賜判決不受理,另6名現任及2名前任議員都須入獄確定,已啟動防逃機制。
▲屏東縣議會。(圖/翻攝google map)
許添賜今年初已死亡,歸曉惠現為鄉長,陳昭忠後來又因另案當選無效,所以包括王志豐、潘裕隆等8名國民黨籍人士全要坐牢。
檢方3年前查出,周典論當選議員後,為與王志豐搭配參選正副議長,因競爭激烈竟起意賄選綁樁,而與議員潘裕隆、王志豐及友人廖秋東謀議,由廖負責招待李冀香等議員到台中,吃、住、按摩及置裝等費用,均由廖秋東及友人林柏志或王志豐埋單,接著在2014年12月25日去投議長選票。
一、二審僅認定,是屏縣議員王志豐為參選正副議長計畫賄選綁樁,而與潘裕隆、廖秋東等人謀議招待其他議員到台中玩樂,並發放每人1萬至2萬元零用金,各判3年2月至4年不等刑度,最高法院也將刑度判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