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兩年前倒臥在三重中正北路、大仁街口。當時警消接到一通神秘電話後,到現場發現林男死亡。警方介入調查,發現神秘電話是林男的陳姓友人打公共電話報案。深入追查,死亡的林男前一天在陳男家中吸食海洛因,隔天陳男發現林男死亡,把他丟包棄置街頭。陳男最後被依遺棄致死罪送辦,但新北地院認為,林男當時就算送醫也不一定能救回,因此判陳男無罪。可上訴。
▲他吸毒致死?友丟包醫院附近⋯法官:不一定能救活判無罪。(示意圖/吸毒針頭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兩年前的三月,陳、林兩人到三重陳男家吸毒,林男拿出自備的海洛因在房間吸食,隔天友人發現林男陷入昏迷,一時情急,把他扶上車,打算載往醫院急救,抵達醫院停車場時,友人擔心自己吸毒情事曝光,隨即離開停車場,把林男棄置距離醫院450公尺的中正北路以及大仁街口騎樓,沿路隨機找了一個公共電話報案。警消趕抵,將林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拼湊事發過程,傳喚陳男將他依遺棄致死罪送辦,開庭時,他辯稱,當時都已經開到停車場要將他送醫,真的是怕自己吸毒被抓,才會把他棄置在醫院附近。過程沒有耗費太多時間。而法官考量,雖然陳男未將他直接送醫,有違道德,但法醫鑑定,死者中毒量,可能1~2小時就死亡。送醫也不見得能撿回一命。因此認定林男死亡無法證明跟陳男行為有關,判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