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惡狼,13年前的7月間,在大雅區鐵馬綠園道搭訕一名國中少女,見對方年幼,竟恐嚇「不要逼我發瘋、拿刀子出來」並強行把少女拖入草叢意圖性侵,少女拼命抵抗,他改為掏出下體,在少女臉上射精,但事後警方一直無法掌握惡狼身分,直到今年惡狼涉及另一件案子,比對DNA後才發現他就是13年前猥褻少女的嫌犯。
▲易男將少女強拉進草叢,並噴經在少女臉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有毒品前科的易姓嫌犯,2005年7月間在大雅鐵馬綠園道搭訕一名國中少女,更騎機車尾隨少女並襲臀,少女害怕逃離,卻遭他拖入草叢意圖強行脫少女的褲子性侵,過程中恐嚇:「我在這裡就可以活活把你打死。」隨後脫掉自己褲子,強行射精在少女臉上,少女事後報案,警方也採集到易男的DNA。
台中市豐原警分局今年因易男另涉他案,經DNA比對後,赫然發現他就是13年前涉及強制猥褻少女的嫌犯,在法院審理時,易男堅決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警方符合專業鑑定的要求,證據值得採信,且嫌犯工作的地點離犯案地點不到2公里、有地緣關係,另被害少女的證詞也值得採信,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嫌,判他3年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