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對連姓夫婦今年7月在路邊發生爭執,一名黃姓女子見狀後,揪了3至4人一起圍觀吵架,連男不滿被圍觀,一時情緒激動地說「胖妞,妳看什麼熱鬧」,結果慘被黃女告公然侮辱。對此,桃園地檢署認為,連男並非刻意針對黃女,予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圖/資料照)
連姓夫妻今年7月初在龍潭區某家飲料店發生爭執,一名黃姓女子在旁看熱鬧,還找了3至4人一起圍觀。後來連男與妻子吵完架要離開時,不滿黃女在旁觀看,一時氣憤地說「胖妞,妳看什麼熱鬧」。
黃女不堪受辱,氣得告對方公然侮辱。對此,連男供稱,他當時不滿黃女冷眼旁觀,又叫飲料店3至4名客人出來看熱鬧,才會說出那些話,並沒有要侮辱她。
桃園地檢署今(6)日表示,連男與妻子吵架情緒多少有受影響,連男對黃女說出這樣的話,應為宣洩情緒的言論,並非刻意針對黃女,所以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凌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