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42歲的陳姓男子,他在今年9月時於大里區偷機車,犯案後因為沒戴安全帽遭警方攔下,經查發現他是偷車賊,警方隨即將他逮捕帶回霧峰警分局,不料陳男竟趁著做完筆錄員警在忙時,偷偷掙脫手銬逃逸,離開警局後馬上又在大里區偷機車,不過很快地又被警察逮捕。近日台中地院依陳男所犯的兩起竊盜罪各判刑4月、脫逃罪判刑3月,最後合計判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
▲偷車的陳男竟趁員警在忙時掙脫手銬落跑,逃出警局後再偷一輛機車。(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今年9月19日上午8時多,陳男在台中市大里區練武路53巷看到一輛機車鑰匙未拔下,就擅自發動機車偷騎走,但就在行經塗城路附近時,因為沒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面對員警的詢問,陳男深知紙包不住火,吞吞吐吐坦承機車是偷來的,接著就被帶回警局做筆錄。做完筆錄後,陳男被警銬於霧峰警分局偵查隊人犯戒護區,準備移送檢察官偵訊,不料陳男竟趁著警方不注意時,徒手掙脫手銬,再抓準時機跑出警局隨即搭公車脫逃。
逃離警局後,陳男竟繼續偷車!行經大里區金德街25號前,陳男看到一輛機車停在無人看管的地方,就用自備鑰匙插入並發動偷騎走。逃離警局一個小時左右,一天下來連偷兩輛機車,陳男終究逃不過警方法眼,於當日下午4時40分就被逮捕歸案。該案經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後認定,陳男有多次竊盜前科、明知故犯,犯後態度不佳試圖逃避刑罰,最後依兩個竊盜罪各判他4月、脫逃罪判3月,合併執行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