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實在太離譜!去年2月間,台南一名廖姓男子,跟女友分手之後,多次向女方要求復合卻遭拒,結果他竟然偷偷潛入前女友住家,被女友媽媽吳姓婦人撞見,廖男先是持防狼噴霧朝吳婦狂噴,又拿鐵棒敲她的頭部,廖男還想用毛巾塞住吳婦嘴巴,雙方扭打成一團,直到吳婦高喊「你這樣對待我,我女兒怎麼可能跟你在一起?」,廖男才驚覺不對,急忙將吳婦送醫,台南地院認廖犯侵入住宅、 傷害罪,判處7月徒刑,賠償20萬元。
▲廖男毆打吳婦遭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檢警調查,廖男之前與吳婦女兒交往,因故分手後廖男多次要復合卻被拒,去年2月間凌晨,廖男侵入女友住家被吳婦撞見,廖男竟持防狼噴霧器,朝吳婦眼部噴灑,又持鐵棍朝其頭部敲擊。吳婦當下出於自保,搶走男方手中鐵棒反擊,兩人扭打爭奪鐵棍,吳婦又持水果刀朝廖揮去,廖以右手阻擋遭砍傷,並以左手持鐵棍朝吳婦揮打,雙方僵持不下。
直到後來吳婦說「你這樣對待我,我女兒怎麼可能跟你在一起?」,廖男才肯罷手,並將她送醫治療。廖男表示,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內心深表悔悟,也願意賠償並和解,但因對方要求金額過高,無法達成和解。台南地院審酌廖無前科,犯後也坦承犯行,依犯侵入住宅、 傷害罪,處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賠償吳婦20萬元,緩刑期間並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