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9歲的方姓男子有竊盜、猥褻等前科,未料出獄後又再犯案,今年3月間,方男誘騙一名患有智能障礙的女子到公廁內性侵得逞,之後在4月間,見一名落單的國一女學生則趁機上前襲臀性騷擾;方男到案後辯稱「看到女生就想做愛」,經新北地院審酌,考量方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將他依乘機性交、性騷擾罪等合併判處4年3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方男搭訕女子竟帶至公廁性侵得逞,還對一名落單的女學生摟肩擁抱又襲臀。(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方男於今年3月7日午間,在新北市三重區某公車站牌前,主動上前向一名患有智能障礙的女子搭訕,並佯稱「我一眼就愛上妳、好喜歡妳,可以帶妳出去玩嗎?」,隨後竟將該名女子帶到公廁內,要求女子幫他口交並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到公司上班,向老闆哭訴說「我下體痛痛的」,老闆察覺有異,便立即帶她去驗傷報案;接著方男在4月19日晚間6時許,於新北市五股區發現一名國一女學生單獨一人,遂又上前向其搭訕,方男向女學生表示「妳好可愛,我可以當妳哥哥嗎?」,並一路尾隨女學生返回到其住處大樓,期間卻趁機不僅對女學生摟肩擁抱,甚至襲臀5次,嚇得女學生一回到家便趕緊告知父母,父母氣得立馬報警處理。
方男到案後辯稱不知女子患有智能障礙,彼此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而女學生他是認識的,當時是陪同女學生一起回家,途中可能不小心觸碰到她;方男並聲稱自己有幻聽、幻覺等症狀,只要「看到女生就想做愛」,已有就醫治療一年多,將會再請醫生加重藥劑量治療。
案經法院審理時,方男則坦承犯行不諱,但事後方男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為求慎重,法院並將方男送去做精神鑑定,經醫院鑑定,指方男患有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亦有可能是尚未完全發病的思覺失調症輕型表現,法院因此將方男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而性騷擾罪判處7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刑4年3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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