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11/13 11:02發稿│12:10 更新】
水電工黃元鴻去年11月涉殺害獨居的7旬莊姓富婆、盜走6萬多元現金,一開始還狡猾否認犯罪,最後警方以「咖啡渣」突破黃男心房,坦承預謀殺人,案發前一天購買水果刀,被依強盜殺人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黃男下跪道歉,已有悔意,今(13)日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北院認為,黃男一開始並未坦承犯行,其後才坦承持刀殺人、盜取財物,由於偵審時供詞反覆,造成案情晦暗不明,顯然不是刑事被告防禦權的適當行使,但審酌黃男在審理的最後陳述時,當庭向被害人家屬下跪道歉,應認黃男已有悔意,再考量黃男所犯強盜而故意殺人罪,法定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且告訴人請求重判黃男,依據所犯情節來看,難認有何特殊原因讓人同情,但又尚未達到罪無可逭,而有剝奪他的生命而與世間永久隔離的程度,因此量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示懲儆。
▲水電工黃元鴻。(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
檢警調查,33歲的黃男自2001年起從事水電工作,獨居的莊姓老婦人家裡換修燈管、馬桶不通等問題,都會找黃男到家裡裝修,黃男遂知悉莊婦將保險櫃藏在餐廳木櫃內,而且頗有資力;黃男於2017年1月13日跟妻子離婚後,染上在酒店大量消費的惡習,將存款花光,再於同年9月貸款30萬元後,隔月提款發現僅剩數萬元,同年11月間,黃男再受莊婦委託到家裡安裝監視器電源插座,覺得有機可趁,於同月12日下午2時許前往施工時,持預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刺殺莊婦多刀致死,再撬開保險箱取走6萬7千元。
黃男被警方鎖定涉有重嫌後,原謊稱跟莊婦交情很好,莊婦曾請他喝研磨咖啡,不可能犯案,但警方重回現場勘查,發現咖啡渣早已發霉,絕非2天前「現泡」,黃男見扯謊被拆穿,始俯首認罪,坦承上酒店欠30萬信貸,預謀劫財殺人,但只搶得6萬多;黃男遭聲押獲准後,被依強盜殺人罪起訴。
▲水電工黃元鴻買的水果刀。(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