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投票日禁用LINE、臉書拉票 否將重罰50萬元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24日將舉行,根據《選罷法》規定,投票前10天不得發布民調。中選會今(13)日提醒,從明(14)日零時開始,禁止任何選舉民調的發布、傳遞和傳送,違者最高可處500萬罰鍰。另外,中選會也提醒,投票日當天,無論政黨、候選人或民眾,均不得從事競助選活動,甚至透過簡訊、LINE或臉書拉票都不行,違者將處以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中選會召開記者會,主委陳英鈐。(記者盧素梅攝)

 ▲中選會召開主委陳英鈐(中)召開記者會。(圖/記者盧素梅攝)

選舉進入倒數11天,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名單經公告後,翌日即進入競選活動期間,直轄市長有15天(11月9日至23日),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仕民區長有10天(11月14日至23日),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代表、村里長有5天(11月19日至23日)。

陳英鈐也提醒,在競選活動期間,每日競選活動時間自上午7時至下午10時止,請候選人遵守《選罷法》相關規範,避免觸法。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也表示,24日投票當天,根據《選罷法》規定,任何政黨、候選人及民眾,不得在投票日當日從事競助選活動。另外,《公投法》也規定,任何人也不能在投票所禁制區範圍內從事任何宣傳。至於禁制區以部分,雖然可以宣傳公投活動,但仍須受到《選罷法》規範,即禁制區外,民眾你不能穿插侯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音及文字等。

中選會召開記者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記者盧素梅攝)

▲中選會召開記者會,圖為法政處長賴錦珖。(記者盧素梅攝)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也提醒,投票當天禁止任何人從事競助選活動,例如用簡訊傳了一百多通,或用LINE、臉書去散發,即使是自發性或不經意從事競助選,一旦被檢舉經調查屬實,都會構成觸法,將處以50萬以上及50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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