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台灣女子因為工作關係被公司外派到澳門擔任主管,但在一次員工旅遊時,竟遭女老闆丈夫黃姓男子性侵,2年後回台灣依然忘不掉這段痛苦的回憶,在父親的支持下,再度與黃男連絡,並用手機錄下關鍵證詞,成功復仇。
▲女子遭到老闆丈夫性侵,因工作關係隱忍兩年。(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這名女子是在2014年和公司同事一起到廣州佛山遊玩,晚間聚餐時喝了點酒,被黃姓男子一路送回住宿房間,但黃男一進房間後,就對她毛手毛腳,她當時還保有意識,大喊「大哥不要啦」,但黃男竟回「不行,我受不了」,隨後對女子展開性侵,女子事後覺得痛不欲生,但因為工作的關係,只能忍在心裡。
女子在2016年6月離職回台灣,但黃男仍然不放過她,透過同事轉達還要跟她見個面、聚一聚,女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跟父親哭訴,在父親的鼓勵下,兩個月後,她跟黃男連繫上並且同時側錄對話內容,電話中她要求黃男道歉,並且讓他說出「妳知道嗎?就是對你最特別」等關鍵證詞。
之後上了法院,黃男本來還想耍賴,辯稱自己沒有性侵,但這名女子拿出錄音檔當證據,黃男後來拿出300萬元和解,但法官還是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3年1個月有期徒刑。(編輯: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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