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孫安佐在美揚言射殺學校一案終於告一段落,今(20)日凌晨法庭宣判,刑滿獲釋最快6周後驅逐出境,但隨著美國官司告一段落,返台後恐怕會因為持有槍械,仍將面臨台灣司法審判,律師直言,是屬於3年以上重罪。
▲孫鵬與狄鶯赴美搶救愛子行動已告一段落。
據《蘋果日報》報導,擁有美國律師執照律師侯慶辰指出,孫安佐在美擁槍械屬實,通常會有1、2年的刑責,而雖是在境外犯罪,但只要台灣人在國外涉犯3年以上重罪,仍必須面臨台灣司法審判,且是3年以上重罪。
▲▼狄鶯面對媒體一度哽咽趴在孫鵬肩上。
侯慶辰也表示,台灣檢察官依慣例將循司法互助管道,向美國調閱孫安佐相關資料,經確認若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槍械而在台被判刑,那在美國羈押服刑的時間,將可以折抵。對此士林地檢署表示,雖然台灣對孫安佐有權追訴,但還是得先讓檢警掌握具體事證,才能依法定程序調查。(編輯:黃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