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被控掏空太電200億餘元,遭判3年定讞後,去年入獄服刑;但孫另被控13年前太電案審理時,謊稱不知太電有香港子公司太豐行,也沒領取太豐行薪資,涉作偽證。一審認為,孫的證詞並不符「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的構成要件,判處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1日提訊孫道存出庭,孫的聲音嚴重燒聲,他透露是「喉嚨長腫瘤」。
▲孫道存目前正在八德外役監服刑。(圖/資料照片)
綜合媒體報導,高院21日下午開庭時,孫道存用沙啞、燒聲的聲音,站在被告席告訴法官「不好意思,我喉嚨長腫瘤」,接著法官請孫道存坐著講,不用站起來;不過,孫道存二審時依舊否認作偽證,稱「在太電不管財務、會計,也不管海外投資及轉投資,除了早期有管過太電相關的香港港麗酒店、美國西南銀行、泰國的電線電纜本業,我講的是我個人的事,與他人無關。」
公訴檢察官認為,如果弄不清楚太豐行是不是太電的子公司,大可以說「不清楚、沒印象」,但孫道存當時是肯定說「不是」,這就是偽證。
孫道存的律師、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表示,偽證罪的構成要件是對於與案情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作不實陳述,而且必須是明知不實而故意虛假陳述,但孫道存完全沒有這些情況。全案將於下月再開庭。
至於孫道存自爆喉嚨長腫瘤,目前他服刑的八德外役監表示,收容人病情不便對外說明,但據悉,孫道存僅是感冒導致喉嚨紅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