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今年6月清晨至蘆洲一間摩鐵開房後,打電話叫來一名傳播妹假藉陪玩,但他卻涉嫌在傳播妹奶茶裡摻入FM2,見對方昏迷不醒後,洗劫對方身上3000多元現金等財物,再叫計程車將她載走,最後因昏迷不醒被司機丟包路邊,新北地檢署依強盜、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王男。
▲傳播妹控遭洗劫丟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起訴指出,王男(34歲)當日入住摩鐵後,便打電話叫來一名20多歲傳播妹到場,陪他唱歌喝酒,但他竟暗中在傳播妹的奶茶裡摻入第三級毒品FM2,傳播妹喝下後昏睡,王男藉機洗劫財物,拿走3000多元現金、手機、提款卡等物品後,叫了計程車把傳播妹載走,計程車司機叫不醒情況下,只能將她丟包路邊,直到傳播妹醒來,驚覺遭洗劫後報警。
王男落網後坦承下藥,但否認洗劫財物,更辯稱FM2是在傳播妹同意下摻入助興,卻遭傳播妹打臉,堅稱沒有同意要摻入FM2。檢方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傳播妹確實因FM2導致意識不清,傳播妹前後供述相符,認為沒有必要陷害素未謀面的王男,因此不採信其說詞,依強盜、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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