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以58萬820票擊敗國民黨籍候選人丁守中的57萬7566票,雙方從24日下午一日殘鬥到25日凌晨2點半,由於差距極微小,丁守中決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對於,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最常出現的訟案是「選舉無效」之訴和「當選無效」之訴,這兩種並不相同,但都是由管轄地的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
▲丁守中決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圖/中央社)
這回選舉投票長且複雜,引發不小爭議,許多投開票所到了下午4點投票時間截止時,依然還有很多民眾等著領票要投票,這也衍生出了「一邊開票、一邊等領票」的情況,因此也引發了還沒投票的民眾,可能會因聽到「唱票」結果,而選擇「棄保」的爭議。
「柯文哲得票率為41.05%,丁守中為40.82%」,以台北市長選舉為例,差距極微,丁守中決定提「選舉無效」之訴。如若法院調查認為選舉確實有違法之情形,甚至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可判選舉無效,屆時中選會須再辦一次選舉。
「當選無效」之訴則是,以當選人為被告,向法院聲請判當選人當選無效。其理由,包括「當選票數不實」或對「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式」影響選舉結果,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