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今年五月份,北市一名陸姓男子,騎機車違規右轉,整個違規過程被後方延平派出所馬姓女警以及替代役目擊,從後方鳴警笛追趕陸男,但陸男竟嗆女警:「你沒權利叫我熄火,你走開喔」語畢,男子作勢催油門離開,車輪還直接壓過女警腳踝。男子被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院審結,判陸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台北市大同分局延平北路派出所女警遭男子碾傷腳踝。(圖/翻攝GOOGLEMAP)
根據女警的密錄器顯示,該名陸姓男子在鄭州路、西寧北路交叉口違規紅燈右轉,女警以及替代役一路追趕到忠孝東路,西寧北路口,終於攔下陸男,但當下陸男的態度並不友善,不斷大喊:「警察要欺負人」、「你沒有權利叫我熄火」等話語,當時女警就站在機車前,陸男仍催油門要離開現場,就這樣,車輪壓過女警腳踝。
到了法院,陸男辯稱,當時沒有感覺有碾壓到女警腳踝,另外還說,女警在派出所走路都很正常,不像受傷。但法官認為,陸男自稱碩士畢業,在旅館櫃台工作,以強暴手段妨害警察執行公務,判處男子拘役五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