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潘姓員警去年負責偵辦一起擄人案時,因為不小心將偵查資料誤傳到反年金改革的群組,涉及洩密遭送辦。台北地檢署考量,潘員是不小心失手誤傳,非刻意洩密,雖涉犯過失洩密,但仍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不過得要支付公庫3萬元。
檢方調查,潘男是偵查隊警員,為調查葉姓男子欠錢未還,在捷運松山站遭人當街擄走,還被逼簽10萬元本票一案,為釐清葉男被擄的過程,潘員撰寫偵查報告後,要傳給負責調閱監視器的同仁看,結果卻手殘,不小心傳到反年金改革的LINE群組「台灣憤怒鳥」,涉洩露辦案公文。
檢方認為,潘員是誤傳而非刻意洩密,因此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3萬元。
▲潘員用LINE傳送偵辦資料,結果手殘傳錯群組。(示意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