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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購中嘉案 段宜康爆:背後有中資介入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針對宏泰集團購買中嘉案,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與王榮璋今(4)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宏泰透過多層次控股方式,藉由免稅的教育公益信託出資80億元參與中嘉案交易,已違反公益信託的許可及免稅要件,段宜康更爆料,這個交易案背後有中資介入,希望國安局要查清楚。

▲宏泰集團購買中嘉案,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與王榮璋召開記者會要求NCC暫緩。(圖/記者林仕祥攝)

依據受託人國泰世華銀行揭露的財報資料,「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於民國104年由教育部許可設立,成立財產僅3千萬元,但106年財產總額已超過303億元,其中大部分為宏泰集團的兩家子公司泰賀投資、朝隆投資的股票;泰賀投資、朝隆投資這兩家公司之後再交叉持股成立璽兆投資、銓陞投資,參與中嘉案交易。

王榮璋表示,無論教育部發給的設立許可書、公益信託契約、107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都沒有寫到此筆經營用途,出資80億元投資,未來勢必縮減公益信託的財產總額。他指出,教育部明確表示公益信託並非以投資為目的,且該案投資金額與捐贈公益支出顯不相當,投資中嘉案明顯不符合教育公益目的。但NCC官員上周卻表示,投資集團每年至少要出資4億、至少10年從事「媒體試讀教育與其他國內外教育事項」,NCC不該做這樣的交易,這是教育部、法務部的職權。

段宜康大嘆,當民進黨還在敗選檢討時,NCC就開始迫不及待的想通過這個投資案,「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跟它100%持有的公司不能進行商業投資,這個沒問題,但基金會控制的泰賀投資、朝隆投資因多了投資行為,成立泰賀投資、朝隆投資,NCC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投資案通過,這是欺騙社會,可笑至極。

段宜康指出,NCC稱因為該基金已經信託,所以實際上不由該基金控制投資行為,「這也是騙人的」,他拿出國泰世華銀行與宏泰教文基金的公益信託契約書,其中第12條明定,任何處置必須經由「諮詢委員會」和「公益信託監察人」決定,但諮詢委員執行長林鴻南是宏泰集團老闆,監察人林樹旺也參與宏泰集團經營,整個機制根本就是宏泰集團的白手套。

段宜康還爆料,他收到一個檢舉,稱這個投資案是由一位過去在各次中嘉併購案都會出現的身影進行串聯,各投資者是包利制;負責的經營者,有人檢舉背後有中資,指名是阿里巴巴背後旗下的一個基金,由於NCC明天要開會討論此案,他要求NCC暫緩,國安局也必須查清,背後是否有中資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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