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在桃園開設神壇供石姓男子,得知一名女信徒生活不順,加上未婚夫開刀住院,石男藉口到女信徒家消災解厄,過程中,石男在女信徒背後用毛筆畫符,誆稱宅內有吊死鬼,且性生活不順、卡到陰,只要讓跟他發生性關係10分鍾,氣就會通,企圖強脫其內衣、拉她內褲窺視陰毛,女信徒反抗,兩腿夾得很緊石男才未得逞,女信徒事後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未遂判石男2年徒刑。
▲女信徒險遭石男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這名女信徒因為生活不順遂,經友人介紹到桃園找石男求神問事;同年9月,女信徒的未婚夫要開刀,感到有神鬼困擾睡眠的問題,女信徒帶著未婚夫去找石男求助化解,石男說這是兩人性生活不協調所致。
同年9月26日,石男藉故要幫女信徒看風水,消災解厄,主動到女信徒位在苗栗縣竹南鎮家中,要女信徒坐在圓板凳上,要她拉起衣服,他在其後背持毛筆畫符咒。石男突然無法控制慾望,將女信徒衣服和運動內衣整個往上拉,撫摸其背部,女信徒受驚嚇怒斥,並叫石男立刻離開她家。
沒想到石男不但不走,反斥責女信徒「對神明的降駕不尊重」、「你下面氣不通,跟我發生性關係10分鐘就通了,還可以享受高潮」,又嘲弄說「你未婚夫住院,都是因為跟你發生性行為的原因」,接著扯她內褲,將她推到床上強吻胸部並企圖用手指性侵,所幸女信徒極力反抗才未遭淫辱,女信徒事後趕緊向警方報案。
法官庭訊時,石男都否認性侵、犯罪,法官認為被害人指述明確,被告犯行明確,一審苗栗地院判2年,二審台中高分院維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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