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與男子「阿強」(化名)交往後,黃女一時為了好玩,竟在住處2次偷拍男友的下體生殖器,還有一次在摩鐵偷拍男友的背部全裸,黃女事後還將照片用line軟體傳送到一個有45人好友的群組一同分享,男友事後經朋友告知才知道自己下體被女友公開,當下情緒崩潰,憤而向女友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偷拍、散布猥褻物兩罪合併判黃女60天拘役。
▲阿強發現自己下體照片被女友偷拍還分享,憤而提告 。(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黃女與阿強於2012年經友人介紹認識、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2016年兩人交往期間,黃女未獲得阿強同意,在她南市安南區住處以手機拍下阿強下體生殖器照片兩張;還在北區一家汽車旅館拍下一張阿強睡覺時的背面全裸畫面。
而黃女事後以自己手機,把其中一張阿強生殖器的照片傳到line的某一個好友群組上(此群組有45人),讓好友們得以共見共聞,直到2017年4月某日,阿強經他人告知、獲悉自己下體私密照片被女友公開的糗事,當下情緒崩潰,憤而向檢警對女友提告。
黃女接受庭訊時辯稱,照片沒有拍到臉,外人無法得知那是阿強,認為自己無罪。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刑法偷拍罪只規定是否偷拍他人非公開活動或隱私為要件,對能否辯明照片中人物身分,並不在偷拍罪規範內,因此依偷拍、散布猥褻物兩罪合併判黃女6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