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57歲的人夫阿光發生婚外情,卻縱容小三多次登門拜訪父親,甚至祭拜婆婆,讓妻子小玲相當傻眼。但阿光不但沒有自我檢討,還連4次強吻妻子,甚至大力強拉將妻子甩進客廳,造成她頭部等多處受傷,妻子終於忍無可忍提告,男子最後吃上猥褻、強制等罪。
▲小三不顧正宮眼光,竟到公公住處祭拜婆婆。(示意圖;非當事畫面)
據了解,阿光是一名食品廠業務,與妻子小玲結婚後育有一子,現在已成年,但後來竟外遇,與小三生下兩名未成年的兒子,且從此後就常與妻子吵架。
曾有一次小玲發現小三突然跑到公公住處,說是要祭拜婆婆,她覺得不妥就要求對方離開,但卻被丈夫撞見,小玲被丈夫從公公家帶離,到家後被用力推向客廳,害她慘摔倒地,包括頭部、左頸、上臂多處受傷,甚至多次無故就將她抱住後強吻,讓她忍無可忍決定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發現阿光不但已經是57歲的成年人,且具有一定學歷、有智識能力,但卻無法控制自己的情慾,認為小玲是妻子就沒關係,暴力強吻她4次,加上自己有婚外情在先,反而多次妨礙妻子行動自由。因此認定觸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款,同時構成強制猥褻罪、強制罪以及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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