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A片的情節在現實中真實上演?桃園一名47歲的男子,兩年前認識失婚婦人,追了好久,兩人終於進展到戀人關係,婦人帶著就讀國中的女兒,與男友同居,沒想到,男子得到婦人之後,竟把歪腦筋動到婦人未滿14歲的女兒身上,性侵成功。直到女兒向好朋友吐露:「叔叔對我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整起案件才曝光,婦人分手後,一狀告上法院。
▲吃了媽媽後硬上女兒!獸男遭判12年。(示意圖/資料畫面)
今年初開始,男子對同居人的女兒起色心。接她下課後,把少女帶到朋友住處趁機伸出狼爪,少女每一次都抵抗,「不要碰我、不要摸、很痛」,除了吼叫之外,還對著男子拳打腳踢,但少女的力量大不過成年男子,最後被性侵成功。少女在法庭控訴,他記憶中至少「5度」被性侵。但男子卻向法官供稱,開口求愛時,少女都沒有拒絕,讓他誤以為少女「喜歡和願意」,認為這樣應該是兩情相悅,否認是性侵。
不過這樣的說法,被少女的真實反映打臉。法官根據女生當時的驗傷報告以及談及性侵害時出現的焦慮以及恐懼反應看來,少女所言應該屬實,加上少女可以清楚陳述遭性侵地點的家具、電視機擺放位置,與事實相符。法官因此認定男子曾對同居人女兒性侵,依5個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性交罪判他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