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王姓男子,與許姓女客戶過從甚密,後來被王妻發現2人之間的曖昧、鹹濕對話,像是親密照片以及談論拔掉避孕器,許女甚至對王男說:「除了你弟弟以外嘴(最)愛你的腳」等,讓王妻氣的對2人提告通姦。不過王男、許女出庭時,卻否認有通姦,並堅稱互傳曖昧言語只是「開玩笑」,檢方最後認定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再議,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仍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2人有性器接合之實,仍予王男、許女不起訴處分。
▲2人對話鹹濕讓正宮怒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前年間,王妻指控在丈夫手機內,發現丈夫與許女在床上親吻、半裸相擁等親密照,且對話記錄也很鹹濕,2人除了以「寶貝」互稱,許女還主動說要「拔掉避孕器」。此外,王男沒有弟弟,許女還對王男說:「除了你弟以外嘴(最)愛你的腳」,言外之意是指王男的生殖器,王男還對此抱怨「所以你不愛我」、「只愛我弟」、及「晚上滿足妳」等語,讓王妻憤而對2人提告通姦。
但檢方調閱相關資料,摩鐵已無留存王妻指控通姦時間、2人進出摩鐵的影片,另外,許女雖曾3次到婦產科驗尿,但檢驗結果都沒懷孕。檢方認為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關係,另外許女至婦產科驗尿,也無法證明就是因與王男發生性行為關係,予2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王男與許女已逾越普通朋友分際,且曖昧對話內容,判王男、許女須賠償王妻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