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結婚47年的黃姓男子,背著妻子在外偷吃,他愛上在舒壓會館工作的陳姓女子,妻子前年5月發現,認為配偶權遭侵犯,氣得提告求償。黃妻與陳女在高等法院審理時,同意調解,陳女同意不再與黃男往來,但沒想到調解筆錄才簽17天後,黃男又與陳女相會,她替黃男按摩,結果黃男「過度興奮」身亡。黃妻事後崩潰,怒向陳女提出違約金訴訟,士林地院判陳女需賠償40萬元。
▲小三幫按摩人夫太興奮身亡,妻事後崩潰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黃姓夫妻1970年結婚,有3個小孩,妻子發現丈夫常鎖住房門與陌生女子以LINE視訊通話,後來她接到不明男子告知「妳老公正在跟我女朋友交往」,她精神崩潰,罹患憂鬱症,提告求償100萬元。
陳女上訴高院期間,雙方同意調解,調解筆錄上記明陳女不再與黃往來,違約將賠100萬元。但沒想到調解筆錄才簽17天後,黃男又預約陳女按摩,但他因太興奮,身體不適當天凌晨身亡;黃妻認為陳女違約,提給付違約金訴訟,
但陳女聲稱是黃自行到舒壓會館消費,並指定她按摩,並說「身為按摩師,沒有選擇、拒絕客人的權利」,而且當天只有按摩,沒有到侵害配偶權的地步;高院審理認為,當天黃男開車到會館後,打電話請黃女開門,黃女請櫃檯人員幫忙開後門,這個行為已違反調解「不得以電話(手機)與黃男聯絡或見面」的約定,應該賠償陳女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