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對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追徵新台幣11億餘元,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准,本件行政訴訟事件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還可抗告。
▲黨產會向國民黨追徵出壽舊中央黨部大樓(現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的11億3973萬6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7月底做出行政處分,針對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現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認定國民黨占有國有地,無權占用、借用及租用,決議追徵新台幣11億3973萬6元。
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並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月底就聲請停止執行部分開庭,國民黨委任律師主張,另有約26億元的勞工資遣費及退休金要付,勞工債權優先,且若執行,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性;黨產會委任律師則說,勞工債權與國家債權相比,以公益考量,應以國家債權為優先,以落實黨產條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本件執行金額達11億餘元,實屬鉅額,黨產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案件已執行中,且本案訴訟中原處分若經審認判決撤銷確定,國家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並致社會資源的無謂耗費,因此聲請人主張,可能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為有理由,因此裁准。本案可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