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律規定,民眾若不滿公家機關的行政處分,例如建築許可執照、斷水、停止建物使用等等,可提出「訴願」要求撤銷處分,且訴願書一定要公開。沒想到許多民眾個資全曝光,性騷擾的被害人、精神病患的姓名「全都露」。
政府規定訴願決定書要公開,包括法務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及科技部都比照辦理,卻也造成公開披露民眾個資、隱私的情況。然而公家機關侵害隱私沒有罰責,若是媒體引用、披露,卻得重罰45萬元。
帝寶名媛李珍妮去年上節目,大談女兒的生父,被台北市罰兩萬元,她不服氣提出訴願,現在個人資料也因此對外曝光;她說左臉已經被打一巴掌,難道右臉也不能放過?氣得要告衛福部。
▲名媛李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