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因案入獄,於是囑託33歲黃姓男子代為照顧女友,而黃男平時以「二嫂」尊稱對方,黃男去年底時打給「二嫂」稱說心情不好,前往對方住處聊天後,帶著醉意向「二嫂」求歡表示「兄弟在牢裡,我來安慰你」,卻遭對方嚴詞拒絕,但黃男仍強行脫下對方衣褲性侵得逞;桃園地院經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5月徒刑,黃男不服判決,已聲請上訴。
據悉,黃男當初在法院審理時坦承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並沒有強迫她,感覺對方也有點意願;被害女子則表示,她曾多次表達「不要」並試圖推開黃男,但黃男不僅強行脫下她衣褲,更出言恐嚇「最好不要亂動」,最終仍遭性侵得逞。
被害女子進一步指出,黃男在體外射精後還強迫她到浴室內沖洗,企圖毀屍滅跡,但她事後趁黃男不注意,偷偷留了「一滴」在褲子上,並前往報案。
法官認為,女子外褲上所留下的「一滴」驗出與黃男型別相符,另外女子第一時間向保護專線求助,並向友人吐露遭性侵,手腳上更有掙扎傷痕,法官因此認定黃男以強暴手段性侵女子,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5月徒刑,黃男不服判決,已聲請上訴。
▲黃男趁兄弟入獄期間,性侵對方女友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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