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新北市1名楊姓男子,今年9月間酒後先搭計程車至瑞慶橋,再駕駛自己轎車返家時,卻發現錢包掉在計程車內,遂撥打110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楊男行車紀錄器追查,意外揪出楊男酒駕惡行,而且酒測值高達0.53毫克,訊後將他依法函送法辦,基隆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楊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警調查,今年9月9日晚間10時許,楊男前往基隆市愛四路聚餐,席間喝了3瓶啤酒後,搭計程車至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的瑞慶橋下車,隨後駕駛自己轎車返回住家;楊男到家後卻發現,錢包掉在先前搭乘的計程車內,情急之下撥打110報案。
警方獲報後趕抵楊家查看,赫然發現楊男渾身酒味,隨即詢問他家住在瑞芳,為何計程車只搭到四腳亭,楊男起初支吾其詞,並供稱與跟朋友同行,兩人先搭計程車到四腳亭後,再由沒喝酒的朋友開他的車一起回家。
警員認為,楊男下車地點較為偏遠,加上夜色極為昏暗,監視器可能連計程車都拍不清楚,如此一來便難以追查車牌號碼,行車紀錄器反而比較容易拍下車號,遂請楊男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孰料,警方檢視畫面後發現,行車紀錄器並未拍到計程車車牌,反而聽出車內只有楊男的說話聲,並證實他酒後開車返回瑞芳,楊男頓時臉色鐵青,沒想到自己竟主動交付酒駕事證,只好改口坦承酒駕返家。
法官認為,楊男事後坦承酒駕,加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為證,考量他一時失慮、心存僥倖而觸法,遂依公共危險罪判楊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楊男先搭計程車到瑞慶橋,再酒後開車返家。(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