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16日清晨5時許,20歲的林姓男子因母親身體不適,在大夜班下班後接著幫母親送貨到石碇區,途中因精神不濟,不慎撞上停在路邊的4輛法拉利跑車,其中3台車身嚴重損毀,維修費將高達千萬,讓林男不知所措;律師林日春表示,林男可向法院主張折舊,減低其賠償範圍。
▲林男出面表示他一定會負責償還,也有善心人士前來協助並鼓勵他。(圖/翻攝畫面)
據資深維修師傅表示,這些超跑隨便一輛都上千萬以上,超跑的二邊車門都是直接換整組的,線路也都是要直接拆掉換整組,而超跑的一顆輪胎就要20萬以上,一組線路也是要1、20萬;資深維修師傅指出,從車禍照片來看,法拉利488黃色車門凹陷維修費就要350萬元,同款的藍色法拉利保險桿損壞,維修費200萬元,另外最貴的法拉利F12白色損毀最嚴重,保險桿葉子板損壞,維修費500萬元,這3輛車總計維修費就高達1050萬元。
▲林男撞到的法拉利,維修費要價不斐。(圖/翻攝畫面)
立颺法律事務所林日春指出,依現行《民法》第196條之規定,被撞的三台法拉利車主可向林男請求賠償其車子因毀損所減少之價值,但目前實務上法院會據車輛出廠的時間依照「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中之平均法」來計算車輛的殘餘價值。
舉例來說,林男所撞之三輛法拉利若皆係出廠3年之車輛,不計工錢單就零件維修費用總共1050萬元,其殘價應為1050萬元÷(耐用年限5+1)=175萬元;折舊率為(1050萬-175萬)×0.2×3=525萬;應賠償的範圍就是1050萬(零件成本)-525萬(折舊率)=525萬(賠償範圍)。
林日春表示,因林男所撞之三台法拉利具有高價值,有些法院會應據實際減損價值來計算賠償範圍,而非依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中之平均法」來計算車輛的殘餘價值,故仍須經法院審判後方能確定實際賠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