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世新大學一名21歲陳姓學生,因追求石姓學妹遭拒,去年底持水果刀砍學妹3刀,案發後被捕並被收押至今,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全案上訴高院今(18)日宣判,加重改判6年有期徒刑,可上訴,雙方不願和解原因曝光!
▲世新情殺案,陳姓大學生案發後立刻遭逮。(圖/翻攝畫面)
陳姓學生與石姓學妹2013年認識後,兩人常電話中聊天,不過女方逐漸對他疏遠,多次表明不想當朋友,陳男仍試圖用不同方式接觸、跟蹤。去年12月11日早上,陳男在學校內剛好碰到石女,陳男上前要求石女到教室後門談話,並質問為何態度不友善。
陳男一時情緒激動,持水果刀近距離猛刺石女的頭部、頸部,石女跑進教室內,助教大聲喝止,陳男才作罷,石女立刻被送醫救治,陳姓學生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陳男稱,一時情緒氣憤才會傷人,沒有殺人故意,陳母表示兒子有精神疾病,盼給予機會。如今石女連異性接近都會怕,怕陳男出獄後對她不利,高院今日宣判,加重改判6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石母得知判決後,認為判決太輕,也透露雙方和解不成的原因,是陳男與家屬不願簽署保護令的契約,內容寫著必須遠離女方、禁止接觸騷擾等,不過對方也沒提出相對版本,因此雙方未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