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子懿
從中國違法帶肉品入境,已經開罰多日,甚至罰金也從五萬元提高到二十萬元,但仍有不少民眾觸法,甚至提高罰金的第一天就被取締多起。除了防疫觀念不夠之外,最重要的因素是媒體跟特定群組訊息,仍在傳播豬瘟沒那麼嚴重的假消息,甚至新聞台都跟進,這才是最大的危害。
▲海關全力防堵豬瘟入侵,卻有部分有心人士散播豬瘟無害言論
在社群網站等平台上,已經遍佈,「當年的口蹄疫又不影響人」,還諷刺的說「難道你有蹄嗎?」這種言論。至於對非洲豬瘟,則輕描淡寫成「煮高溫就不會傷害人體。」單從這種對防疫作戰意圖造成傷害的言論,就可以看出這是一種有意識的集體行動,從國家安全的角度而言,政府應該對這些訊息的傳遞者,快速打擊,以免讓台灣淪為疫區。
1997年3月台灣爆發口蹄疫疫情,估計經濟損失在1700億元到2000億元之間。整體影響台灣的,不只是人心惶惶,還讓整個養豬產業受到嚴重衝擊。光外銷日本的部分就500億元的損失,而肉品加工的上下游產業更是充滿倒閉潮,如冷凍業者、飼料業者等。
依照2009年馬政府花850億發放消費券,給全台灣2300萬人每一個人有3600元可以花。口蹄疫造成的1700億至2000億損失,等同於台灣每一人,無論老人小孩還是小嬰兒,人人都損失7200元到8400元左右。
▼▲防治豬瘟相關宣傳
如果當年金融海嘯造成雷曼兄弟公司倒閉,影響台灣五萬多投資人,金額約400多億元,政府都叫金管會要求銀行業、信託公會積極協助投資人,那麼這次非洲豬瘟,經濟上可能造成的損失,遠超過雷曼兄弟債券的危害,更應該視為國家安全問題。
從這個角度來看,防疫期間重罰100萬元,也不會有比例原則失衡的問題,因為這是真正的經濟戰。而對相關助長傳播不實訊息的媒體,更應該有積極的管制或懲處措施,甚至應該嚴肅的把這些紀錄,納入電視台換照的評比當中。不管豬瘟的肉品吃了對人體的有害程度如何,因為病毒存活能力很強的情形下,很可能透過人體或廚餘的方式,形成防疫漏洞。因此,潛在的經濟風險已經達到非常高的等級,所以,政府除了加強廣傳防疫資訊外,對那些似是而非的訊息,也要強力圍堵。
《作者簡介》吳子懿,經濟學博士、大學經濟系兼任助理教授、台灣大學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