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17歲少女小琳(化名)於4年就讀國中時,因近視到眼鏡行配戴眼鏡,進而認識33歲的劉姓老闆,在劉男追求下2人成為情侶,劉男在相識後隔年的西洋情人節前夕,以贈送手機為由約出小琳,卻將她帶至摩鐵發生性關係,此後2人至今年9月前,便持續每周至少發生1至2次的性行為;小琳因日前遭劉男施暴,被家人發現她傷痕累累,經檢視小琳的手機對話紀錄,這才發現2人的親密關係,甚至小琳還曾為劉男墮胎,憤而報警提告劉男。
▲少女到眼鏡行配眼鏡而與老闆相識相戀,2人不僅發生逾200次性關係,少女還曾墮胎過,甚至遭對方施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劉男未婚單身,經營的眼鏡行就在小琳的學校附近,小琳4年前因近視到眼鏡行配戴眼鏡,進而認識相差16歲的劉男,劉男因此對小琳產生情愫,在取得小琳的聯繫方式及通訊軟體帳號後,便常對小琳噓寒問暖,在甜言蜜語攻勢下,2人不久便開始交往,隔年劉男在西洋情人節前夕,以贈送手機為由邀約小琳出來,卻帶還未滿14歲的她到某汽車旅館,在小琳半推半就下與劉男發生了第一次性關係,此後2人每周至少都會發生一次以上的性行為,還曾在停車場內玩起「車震」,2人至少發生逾200次性關係,小琳甚至去年初因此意外懷孕,劉男為了避免被小琳的家人發現及責罵,竟帶著還未滿16歲的小琳去墮胎。
直到今年5月間,劉男開車接小琳放學時,2人因細故發生口角,劉男動手對小琳施暴,甚至還用手指戳傷她眼睛,小琳返家後卻謊稱是自己不小心跌倒撞到眼睛,之後在9月間,2人在劉男的店內發生性關係後,又因細故起了爭執,劉男再度對小琳拳腳相向,甚至還勒住她脖子去撞擊地板,導致小琳手腳和頸部瘀青,事後小琳的母親發現她傷痕累累,於是檢視小琳手機的通訊紀錄,才發現是劉男將女兒打傷;小琳的母親便帶著女兒去找劉男理論,劉男一度否認,後來小琳才向家人坦承2人的關係,並透露自己13歲就已失身給劉男,甚至還曾為劉男墮胎過,但劉男卻對她態度越來越差,還經常動手施暴,小琳家人獲知後氣得帶小琳驗傷並報警提告劉男傷害及性侵未成年少女。
劉男到案後供稱,是因為小琳到他店裡發生爭吵後不願回家,他才氣得用手勒住她脖子,但沒想到力度太大,才不慎讓她受傷,劉男並辯稱2人是在前年2月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當時小琳已滿14歲,且2人是兩情相悅下交往,並無誘拐、脅迫對方發生性行為,由於小琳家屬堅持提告,警方將劉男依傷害及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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