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鄭姓男子,先前收留翹家少女小璇(化名),接連在住處及海邊堤防發生2次性行為,基隆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找不出鄭男與小璇嘿咻的證據,因此予以鄭男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去年1月間,小璇突然離家出走、音訊全無,家人急忙報案協尋,一個月後才被警方尋獲,小璇向警方表示,她透過網路認識鄭男,這段期間都住在對方住家,另與3名翹家少年同住,5人每天生活在一起。
小璇指控,她先後與鄭男及3名少男發生性行為,去年2月間,她在基隆市外木山海興泳池附近涵洞內,再與鄭男與另名少男第2次嘿咻;警方循線找來鄭男與3名少男偵訊,4人均矢口否認犯行,警方訊後將鄭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另外3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檢方認為,由於小璇未滿14歲,對性事懵懂無知,加上事隔多日才提告,並未留下任何證據,單憑小璇一人控訴,無法定鄭男的罪,檢方只好予以鄭男不起訴處分。
▲14歲少女住進男網友家後,竟輪流與4男嘿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