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惡狼,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少女,他明知少女年僅12歲,不但3次性侵少女,更持刀恐嚇:「叫你爸爸來收屍!」少女嚇得不知所措,回家向父母求助,在父母的陪同下報警處理。法院審理後,依3個「性侵未滿14歲少女」罪嫌判惡狼3年10月,另恐刻罪嫌判5月徒刑,仍可上訴。
▲惡狼不僅性侵少女,更持刀恐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檢警調查,紀姓惡狼3年前就曾因妨害性自主罪嫌遭判8個月徒刑,前年才出獄,沒想到他不知悔改,在網路上結識12歲少女,趁少女對性事仍懵懂,3度將少女帶回家性侵,約1個月後,兩人因故起爭執,他竟然拿刀恐嚇少女,少女看到紀男真面目,嚇得回家向父母求助,才讓紀男惡行曝光。
法院審以期間,紀男坦承與少女性交,卻一直強調是你情我願;法官認為,紀男明知少女僅12歲,仍3度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觸犯了妨害性自主罪中「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更需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因此判3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