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大學任教的鋼琴女教師控訴,被自稱「活佛上師」的羅姓男子誆騙她「命帶七煞」,須靠「男女雙修」獻出肉體才能消災解厄,她信以為真讓羅男跟其劉姓女友搬進她家住了10年,期間跟羅男嘿咻上千次,後因羅男跟劉女搬走,指控2人利用權勢性交,還侵占她6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認為,女教師10年來從未求救,證人也說她跟羅男看起來像情侶,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
羅男挨告後否認犯罪,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坦承發生性關係,但都是你情我願,生活費是共同負擔,他常載女教師出門授課;劉女稱雙方和平相處,當時因對方剛離婚才打算搬過去作伴,平日也有工作賺錢,分擔住宿生活費。
檢方傳喚女教師的學生,學生證稱,平日都是羅男接送女教師上下課,看起來就像男女朋友,檢方比對相關人說詞,認定女教師的人身自由未曾受限,十年來卻從未向外界求救,反而持續與羅男發生性關係,與一般遭到性侵的被害人反應不同,不符常情,考量查無其他涉性侵及侵占的事證,認為羅男、劉女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鋼琴女老師指控羅男利用權勢性侵她,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示意圖/www.flickr.com/photos/107621363@N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