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東縣一名潘姓男子去年在路邊,見年幼的被害女童跟弟弟們在嬉戲,竟佯稱對路不熟,拜託小孩帶路,再趁機引誘女童獨自上車,開到偏遠處性侵。女童偵查時哭求「我想關他一千年」;一審僅判潘男7年6月,但二審認為,潘男犯行重大,加重改判9年,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25)日駁回上訴,潘男被依強制性交罪,遭判9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潘男於2017年9月23日下午3時許駕駛小貨車途經一處小學附近,見被害女童跟弟弟及2名小男孩在路邊玩,見女童年幼可欺,誆請4個小孩子騎腳踏車帶路,引他前往學校、香腸攤等處。期間,潘男一路誆騙,將同行的3位小男生撇開,獨留女童帶路。潘男還以視線不清為由,要求女童爬到副駕駛座幫忙指引方向,車子一路開到偏僻的產業道路後,潘男見四下無人,竟將椅背放下幾近躺平狀態,拉開女童上衣撫摸、親吻,還作勢毆打嚇她。女童因畏懼,只能任由潘男脫她褲子,但因未能勃起,及流汗導致膝蓋滑落座椅而作罷,迫以口交得逞。案經校方察覺異樣詢問,女童才說出事發經過。
女童接受偵查時,稱「我想關他一千年」,不想再來開庭了,想要去住別的地方。女童祖母證稱,孫女目前持續看醫生,村子的人都知道這件事。花蓮高分院認為,潘男為滿足私慾,竟漠視被害人的性自主權,罔顧被被害人年幼、涉世不深,仍強逞淫慾,對被害人造成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恐嚴重影響被害人未來的身心與人格健全發展,應給予強烈譴責。
▲被害女童崩潰稱「我想關他一千年」,不想再來開庭了。(示意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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