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4歲賴姓軍人,今年5月初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7歲少女小愛(化名),進而得知對方缺錢花用,賴男為了賺取網路論壇的代幣,藉以免費觀看性交易訊息,先取得小愛同意後,再上論壇刊登性交易廣告,小愛得以賣淫賺錢多次;新北地院依媒介少年性交行為罪,判賴男1年6月徒刑,緩刑4年,必須支付公庫6萬元,並服200小時義務勞務。
檢警調查,今年5月初,賴男透過交友軟體《Just Dating》認識小愛,雙方還互加LINE好友並開始聊天,由於賴男時常在網路論壇瀏覽性交易訊息,為了賺取論壇代幣,藉以免費觀看訊息,遂將歪腦筋動到小愛身上,進而詢問對方有無缺錢?賴男取得少女同意後,隨即在論壇刊登「173/54/19/B」、「3K/1H/1S、5K/2H/2S」等訊息,藉以賺取論壇代幣,小愛也成功新北市板橋區賣淫4次;警方循線逮獲賴男,他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辯稱他為了賺論壇代幣,才會幫少女刊登賣淫訊息。
法院認為,賴男僅因貪圖網路代幣,藉以換取免費瀏覽性交易訊息之權限,竟媒介少女從事性交易,考量賴男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遂依媒介少年性交行為罪,判賴男1年6月徒刑,緩刑4年,必須支付公庫6萬元,並服200小時義務勞務。
▲賴姓軍人仲介少女賣淫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