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台灣醫療品質好,加上使用健保價格低廉,導致許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國人,一旦有醫療需求,就返回台灣使用,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26)日指出,「健保法施行細則」有一些漏洞,導致有些人一出國就停保,要用的時候才返國復保。
林靜儀指出,現行「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事先辦理停保,但返國復保之後要待滿3個月,才能再次停保。所以,根據健保署資料,每年大概有八萬人,是這樣「不要用就停,回來就復保然後使用,用完要出去就又辦停保。」誇張一點講繳三個月的錢,洗牙、裝假牙、換關節通通給付。
▲林靜儀呼籲修法解決健保濫用情形。(圖/資料照)
此外,根據現行法令,未入境達2年才會因被除籍而退出健保,在這之前,只要有辦理停保,都可以免繳保費,因此有更多的人,是先辦理停保,然後出國1年又364天後返國,回來之後辦理復保,繳三個月保費再辦停保,直至「下次回來」,如此就能一直保有健保資格。林靜儀表示,根據健保署的資料,八成以上的返國個案,是這種的。
林靜儀呼籲,將健保法施行細則37條第2款和39條第2款的「返國日復保」都刪除,也就是刪除「停保」制度,讓出國沒超過2年的國人都得持續繳交健保費,直到未入境超過2年被除籍後,才因此退出健保,解決「健保法施行細則道德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