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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房東為了讓同個空間可以賺更多錢,會將空間隔成一間間的套房,不過,近年來卻頻傳出用電過載、房屋構造遭破壞等意外,新北市政府也頻頻接獲投訴。對此,為了改善此情況,自明年元旦1月1日起,隔間套房動工前,還得要經過裝修層的「直下層」樓下屋主許可才行,若抓到違法將處以6至30萬罰鍰。
▲圖/資料照
新北市政府近日發出公文,表示新北市住宅或集合住宅的建築物做隔多間套房用途,除了得通過原本的規定外,明年元旦起還須再附上「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書」,若房屋所有人被抓到違法,將處以6至30萬罰鍰。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科長蘇志民表示,今年1月起至今就有近千件投訴案,因此新北市政府借鏡台北市及桃園市,實施隔套經過「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的規定,然而,此規定也有例外,若若裝修物件的位置在1樓,且其直下層非供住宅使用者就可不受限制。(編輯:張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