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學生愛上老師怕戀情曝光竟將老師勒斃,事情發生在去年二月,兇手還是知名棒球教練陳威成的長子,陳明峰。他就讀研究所時,和大他16歲的鄭姓諮詢師交往,後來陳明峰另交女友想要跟老師分手遭拒,外加老師長期資助他120萬,感情加金錢的糾葛,讓陳明峰竟殺害女老師後棄屍山區。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陳明峰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中。而民事部分,台中地院審結,判威總長子須賠90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陳明峰殺害女老師被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整起案件審理過程,殺人的陳明峰犯後態度不佳,當被法官問到女老師是不是每個月資助他2萬元時,陳明峰僅回答:「那是她自己喜歡的」,法官再追問兩人親密關係,陳明峰把責任都推給女老師說:「是被強的。」但法官根據兩個人的對話紀錄,兩個人會互稱老公老婆,陳明峰也曾傳「老婆我愛你、抱抱」,女老師回應「我回家幫你清洗衣服」等,顯示陳明峰和女老師交往是出於自願。
雖然陳明峰認罪,但法官認為,因為感情、金錢等原因,陳明峰持木製球棒連續重敲女老師頭部,裝入塑膠袋窒息致死、丟棄屍體的行為,惡性重大,有與世隔絕必要,但考量陳明峰沒有前科,也認罪了,尚未泯滅人性,且長期有自我認同的情緒困擾,未至於要到取其性命的地步,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法官問陳明峰與女老師關係,他竟說親密關係都是被強的。(圖/資料畫面)
事發當年,年僅27歲的陳明峰脾氣火爆,尤其因為腳傷,從日本棒球特訓回台後,更無法控制情緒,常常一個不小心就與人發生口角,為改善這樣的問題,台體特地為他引薦鄭姓諮商師輔導,兩人因此結識。而檢警調查後發現,陳明峰與43歲的鄭姓女諮商師的確有不尋常關係,鄭師不但每個月提供陳明峰9千元的房租,還額外再給他每月5千元的生活費。陳明峰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本來要帶鄭女到花東玩,但到了台中住處談判時卻起了口角,他表示自己想要分手,但對方不願意,最後才情緒失控失手將鄭女勒斃。
鄭女母親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包括財物損失7400元、喪葬費用79萬6千多元、扶養費125萬多元、精神撫慰金700萬元,共905萬餘元。至於女兒以及陳男的債務,完全沒有要求返還。對此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在案件開庭審理時,當庭對死者母親請求認諾,以及死者母親主張的事實存在並不爭執,因此判他敗訴,應賠償對方905萬元,並按法定年息5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