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老牌生技廠葡萄王2016年底被踢爆,涉將過期產品改標販售,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董事長曾盛麟把靈芝王等產品改標,涉詐欺等罪,考量曾盛麟及員工認罪,今(3)日給予曾盛麟及7名員工緩起訴,曾盛麟須支付1000萬元給公庫,葡萄王營業部前總監陳清裕則遭起訴。
另外,曾盛麟姐姐、葡萄王關係企業「葡眾」總經理曾美菁,被控打著買辦公大樓名義,將房價提高,掏空公司資產數千萬元,被依背信等罪起訴;另3名員工獲緩起訴。
▲葡萄王董事長曾盛麟。(圖/資料照片)
2016年12月間,媒體踢爆「葡萄王」竄改產品效期,當時曾盛麟曾開記者會表示,可能是他2014年接班後,進行改革,造成家族鬥爭及內部老臣不滿,才陸續有人在網路上惡意打擊。
但檢調查出,葡萄王自2012年開始,有包括靈芝王、多醣靈芝王等6樣產品,被重新更改標籤,延長保存期限再對外販售,表上還提到「經營業處討論後,請將以下品項整理後於通路使用」,涉犯詐欺罪;由於迄今沒有消費者對葡萄王提告,下游廠商「雅芳」也跟葡萄王達成和解,因此給予曾盛麟等人緩起訴處分,其中曾盛麟的緩起訴金額最高,高達1000萬元。
▲葡萄王。(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