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社會的信義區
夜店殺警案,昨(13)日台北地檢署依殺人、傷害致死、傷害、聚眾鬥毆罪之在場助勢等罪嫌,一口氣起訴涉嫌犯案的滋事分子共60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求刑人數最多的單一個案。
其中最受外界注目、涉嫌撂人引發殺警案的「富二代」曾威豪及其女友
劉芯彤等12人,因為只想討公道,無殺人犯意,不構成殺人罪,僅依傷害致死罪起訴。蕭睿鴻、萬少丞、郭士均、許淳凱、周譽騰以及易寶宏等21名幫派份子,涉嫌持
紅絨柱、以拳腳毆打警員薛貞國頭部等致命部位,行徑殘暴,被求處重刑,依殺人罪起訴;其餘在場鼓譟、叫囂的27人,被依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嫌起訴。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有關蕭睿鴻等21人被求處重刑,依殺人罪起訴,昨日北檢發言人因「口誤」,不慎將求處「重刑」說成「極重之刑」,讓外界誤認是直接求處「死刑」。但殺人罪最重刑度為死刑,因此蕭睿鴻等21人是否會被判死,還有待法官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