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3年前發生翁家6口葬身火窟命案,涉縱火的湯景華,歷審都被判處死刑但仍遭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9日再開庭,法官主動表明,將依職權函詢醫院,了解「人被火灼的痛覺程度」能否量化為判刑的依據,未料,湯男的律師團竟立刻表達不贊成。
▲湯景華。(圖/中央社資料照)
律師團表示,量刑資料如果不利於湯景華,法院不應依職權發動調查;公訴檢察官立刻反擊表示,可改由檢方聲請合議庭調查,且量刑資料本來就應該越豐富越好。死者家屬委任的律師贊同表示,法官的提議,能真實反映受害者死前身體所遭受狀況。不過法官表明,函詢醫院的資料並不是用來認定湯男的犯罪事實。
另外,全案被發回更審後,更一審至今仍在討論要如何幫湯男重作精神鑑定與心理衡鑑。法官又再次徵詢檢辯意見,最後敲定最慢下周如果找不到專家做個人鑑定,就改用機關鑑定。
至於湯男再犯風險、教化可能性的評鑑,湯男律師團主張,想優先委託台大心理系副教授趙儀珊來做鑑定。根據了解,最近身陷桃色風暴的「人權律師」黃致豪稱趙儀珊是「國內唯一司法心理專家」,兩人是師生關係。
檢方認為,若是趙儀珊鑑定後跟前審的結論相左,恐生爭議;死者家屬委任律師則認為,若要委託趙女鑑定,應先請專家審查趙女的資格與鑑定方法,因為「只有專家才能對付專家,專家才知道鑑定方法的高下優劣」。法官諭知本月30日下午再開庭討論。
▲湯景華縱火燒死翁家6人。(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