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職棒球星陳致遠去年9月跟妻子林秀琴在復興南路的小李子清粥小菜吃消夜,見鄰桌一名陳姓男子一直盯著他,自認受到侵犯,竟上前拉對方衣領嗆「你不知道我是誰嗎」,秀琴趕緊把他拉開才沒有鬧大;不過,陳男事後對陳致遠提出傷害、恐嚇等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因雙方和解,陳男主動撤告,檢方最後以事證不足,今(11)日將全案不起訴。
據悉,陳男被嗆後,知道陳致遠就是職棒球星,所以提告,但因為已經和解,陳男主動撤告,傷害罪不起訴,至於恐嚇罪屬公訴罪,檢方以事證不足為由,一併處分不起訴。
▲林秀琴跟陳致遠。(圖/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