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冠穎/台北報導
監察院昨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在擔任政務官期間違法兼職,為《壹週刊》匿名寫社論長達7年,獲取400萬元報酬,其中政務官任內稿費共計190萬元,監院以7比4通過彈劾案,前總統馬英九批評監委非常羞恥,並說管不是兼職而是「賺點外快」,對此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李俊俋回應,領了三年難道是偶ㄧ為之?
台大校長管中閔上周正式上任,但監察院認定管中閔任職違法兼職,昨天舉行彈劾審查會以7:4通過彈劾。對此,前總統馬英九今上電台節目專訪時,他痛批監委非常羞恥,怎麼這樣對全台灣最好的大學,監委狗尾續貂、硬坳,判斷違法的依據根本不存在,「這不算兼職吧,這是賺點外快」。
▲(圖/李俊俋辦公室提供)
對此,李俊俋表示,我國法制對公務員向來是嚴格禁止,雖然對允許公務員在「不妨礙其工作本職之性質或尊嚴」得已投書媒體賺取稿費,但「限於偶一為之」、「非經常、固定」,及「賺取薄利」等要件。但李俊俋砲轟,管案領了三年難道是偶一為之?如果是專欄,每個月領錢,這難道叫做偶一為之,非固定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