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雲炫、石紹周/採訪報導 【 01/16 17:45 發稿 | 20:57 更新:新增影音 】
家暴虐童事件層出不窮,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根據我們調查,虐童致死的刑責太輕是主要原因,另外,我們獨家取得一份警察的績效考核表,發現警察處理家暴案的積分極低,專家批評,政府根本不重視家暴防制。
▲女嬰受虐腦死只剩呼吸心跳。
這是小兒重症加護病房,女嬰不滿六個月,成長已經停格,她受虐腦死只剩呼吸心跳,醫護在病床寫下一個盼望,她需要一個奇蹟。
醫師vs記者::「(未來這個baby以後可能會)她可能要轉到慢性的照護機構,可能一輩子沒有辦法回家。」
▲台灣每年約有13萬件家暴案。
最新的統計,每年台灣約有13萬件家暴案,平均每小時16件,問題到底出在哪?
司改會執行長:「這個事情政府要有決心跟資源,資源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可是你一定是認為它有重要性,你才會願意投注資源,我覺得那就是決心。」
▲虐童案不論手段多麼殘忍,都不會以殺人罪論處。
眼前都是受虐死亡的嬰孩擋案,一件一件攤開起訴書跟判決書,不論手段多麼殘忍,都不會以殺人罪論處,頂多是傷害致死加重刑責,長此以往,司法根本難以嚇阻家暴事件。
兒福聯盟執行長:「我們認為,你明知道孩子是非常脆弱的個體,而你用這樣這麼殘忍的方式去虐待他,你不就是要致他於死嗎?」
另外,台灣第一線處理家暴案的叫做「社工」,他們懷抱熱血投入社會關懷,手上卻毫無公權力,當案件發生,經常孤立無援、力不從心。
社工人員:「高工時、低薪資、高流動率,這三種狀況其實是每一年都一直被重複提到的,可能在政府那邊,我不知道到底能夠提供什麼真正的協助。」
▲家暴防治不配分。
弱勢社工不但沒有公權力支持,人力缺損也十分嚴重,至於握有公權力的警察呢?來看看警察績效考核制度,警分局偵查隊破獲毒品案,販毒案每名人犯12分,制式槍枝每把8分,但是處理家暴案根本不配分,派出所更不可思議,基層警員以功獎計分,家暴案只記一個嘉獎0.1分,辦10件才一分,這樣的績效制度,等於把家暴防治的重要性擺在最後端,再加上警力缺損多年,國家機器對於家暴防制等同擺爛。
司改會執行長:「扭曲的績效制度,會讓案件更扭曲,加上警察是依據家暴法可以逮捕家暴現行犯,甚至拘提,這個一定要警力在,因為你不是警查你是社工,你也不能逮捕現行犯,所以這個當然就一定要有警力的配置,所以如果說我們在法律規定出來是一回事,最重要還是有沒有落實的去執行它。」
肉圓爸爸事件引動鄉民正義,當國家的法治已經不能滿足人民期待,私刑的出現,其實並不是正義,而是國家治理的重大警訊。